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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家电品牌,罚款6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7 11:22:26    来源:民族品牌网     浏览次数:640    评论:0
导读

  据官方网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戴森关联公司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条行政处罚消息。因在商品的性能和菜单上发布不准确、不清晰、不清楚的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据了解,戴森在其中一台吸尘器的产品详情页上贴出“……并且可以识别不同的地面类型,并根据

  据官方网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戴森关联公司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条行政处罚消息。因在商品的性能和菜单上发布不准确、不清晰、不清楚的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据了解,戴森在其中一台吸尘器的产品详情页上贴出“……并且可以识别不同的地面类型,并根据需要自动调节吸力”。广告上,其实这款产品只能识别光滑的硬地板和地毯,备注说明栏没有注明“不同地面类型”。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声明真空吸尘器“可以识别不同的地面类型”


  事实上,只有光滑坚硬的地板和地毯才能被识别。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沪黄监处[2021]012021000854号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经查,自2021年4月起,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天猫APP戴森官方旗舰店的戴森V15全净手持无线吸尘器产品详情页上发布“……可识别不同地面类型,并根据需要自动调节吸力。”广告。实际上,戴森V15全净手持无线吸尘器只能识别光滑的硬地板和地毯,备注说明栏没有注明“不同地板类型”。


  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天猫APP戴森官方旗舰店发布了戴森V15全净手持无线吸尘器的广告,由第三方公司委托制作,在天猫APP戴森官方旗舰店平台发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被罚款6万元


  停止发布非法广告。

  相关行政处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对商品性能和功能的不准确、不清楚、不可理解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4日决定责令戴森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背景


  据天眼查显示,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6日,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它是戴森家居科技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业务范围包括:承接集团内部共享服务、境外公司外包服务、员工培训及管理;供应链管理和其他物流运作;日用品、文具、家居用品销售;美发服务等。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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