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与法人代表简历
鹿头镇是湖北省枣阳市久负盛名的黄酒大镇,酿制黄酒的历史由来已久, 距今已有6000多年。据《枣阳县志》、资治通鉴记载:2000多年前,建武17年公元41年汉武帝刘秀还乡回枣阳,大宴宾朋,饮用的就是黄酒;在鹿头镇北3公里处发掘出距今6200多年的雕龙碑遗址,出土的谷壳、酒陶器及类似酒罐(酒缸)藏室的遗迹已证明鹿头镇具有悠久的黄酒酿造历史。枣阳市灵鹿酒业有限公司坐落于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是襄阳黄酒厂黄酒行业内知名企业。
公司专业生产、销售黄酒类产品,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市场。公司成立于2003.11,注册资本50万元,占地5300平方米,公司现有设备二十多台(套),授与传统技艺与现代生产模式相结合,并在实际运营中推行以人为本的制度化管理模式、精益求精的创新型研发模式和质量先行的品牌化营销模式,确保了企业高速发展。
公司创始人魏兆合出生于1952年11月,1971年7月参加工作一直公司创始人魏兆合出生于1952年11月,1971年7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从传统技艺的一线工作。四十多年的黄酒生产研究经历,可以独立完成黄酒酿造的各项研究与实验,2006年传承的黄酒技艺被评为枣阳市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5年继续传承的黄酒酿造传统技艺被评为襄阳市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继续传承的黄酒酿造传统技艺被评为湖北省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黄酒生产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主导地位。其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技术研发,再辅以适当的技术研发团队,在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完成黄酒酿造技术研发。
鹿头黄酒1990年荣获湖北省优良产品;
1992年被中国农学院评为"糯米深加工银奖";
1994年被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为"消费者满意产品";
1994年五月荣获全国食品博览会"银质奖";
1995年三月荣获第四届湖北省消费者满意杯金奖;
2015年在《文化月刊》杂志大篇幅刊载。
2006年十月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5年被评为襄阳市第五批酿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被评为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7年3月被湖北省知训产权局授于湖北省第四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并于2017年12月19日被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认证为贯标企业。
2018年6月公司和湖北工业大学是技术研发合作伙伴,2018年8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公司始终奉行“诚信求实、致力服务、唯求满意”的企业宗旨,全力跟随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改进。公司与多家襄阳黄酒厂黄页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愿与各位合作伙伴,同路,同进步,共享杰出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