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金猴皮鞋集团成立于1951年,对于80,90后的朋友来说“穿金猴皮鞋,走金光大道”这句广告词肯定是非常熟悉的。金猴皮鞋也由六小龄童代言的这句广告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金猴皮鞋品牌故事吧。
“你去联系《西游记》里孙悟空的扮演者给我们做广告吧!”1995年,老总柳富林的一句话,让时任威海皮鞋工业集团公司(金猴集团前身)办公室主任的苏金合立即“杀”向了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城。 在1995年,大多数企业品牌宣传推广的意识还不强烈,用影视明星做形象代言、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的企业更是凤毛麟角。
金猴皮鞋上个世纪80年代初被评为山东省和轻工部优质产品、1994年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成为中国皮革行业首家获得使用“方圆”认证标志的老企业,金猴皮鞋的产品质量已经毋庸置疑。但业务人员出去推销的时候,经常遭遇客户的冷脸。业务人员回来抱怨:咱的牌子不响,货再好人家不认也白搭。这让柳富林坐不住了:创牌子仅有好品质还远远不够,好酒也得勤吆喝。他们痛下决心:做广告。当时金猴集团一年的宣传费用不过百万。1995年一下子直线窜到1000多万。
为什么选择《西游记》中孙悟空的扮演者?“因为他与‘金猴’的品牌形象很契合,老百姓喜欢。”
1995年9月28日,伴随着六小龄童“美猴王”的形象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20点零4分出现,“穿金猴皮鞋,走金光大道”的广告语也传向千家万户。到位的品牌宣传使“金猴”一夜成名。牌子叫响了,销售量也急剧增长。业务员一说是“金猴”的,客户马上热情相待,销售的事一路绿灯。
1980年,“金猴”商标注册。随着1995年广告的投放,金猴皮鞋的牌子越叫越响。1996年,金猴皮鞋以23.8万元购买了四川自贡市皮件厂在皮包、提包等产品上的“金猴”商标;1997年,又从浙江购得“金猴”围巾、“金猴”服装、“金猴”毛线和 “金猴”日用革制品四个商标。为了保护品牌,金猴皮鞋还先后对“孙悟空”、“孙大圣”、“美猴王”、“齐天大圣”、“孙行者”、“悟空”、“大圣”等商标进行了防御性注册。目前,“金猴”商标在国内注册范围包括国际分类中38个大类、500多种产品,并在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德国、英国等14个国家注册成功。
2000年,金猴集团派出骨干,带着“金猴”品牌来到温州、广州,成立金猴南方公司,在全国同行业率先采用品牌虚拟经营模式,输出自有技术和品牌,选择加工企业进行皮鞋贴牌生产。在南方公司的基础上,金猴集团又在福建设立运动鞋公司,进行品牌经营。他们选择的生产厂家都是给耐克、锐步等世界名牌贴牌加工的企业,“金猴”运动鞋、休闲鞋产品很快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2010年金猴皮鞋跻身“中国皮革行业10强企业”第二名和“中国轻工百强企业”第32位。2011年金猴皮鞋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2012年威海金猴皮鞋位居“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5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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