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城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指出,清洁取暖新改造尚未得到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对未开展清洁取暖改造或虽改造但尚无法供暖的区域,采取洁净煤取暖兜底保障方式。鼓励采用其他新能源、生物质集中供暖方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方案明确,加强洁净煤稳定供应。做好禁煤区外未实现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地区的洁净型煤供应工作,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利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散烧煤,确保全覆盖。优化洁净煤供应点布局,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加大销售环节煤质检验力度,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各洁净煤供应点要悬挂标识牌、建立和完善保障供应制度,健全销售台账。严厉打击劣质散煤流入民用市场,严禁销售、使用硫分大于0.5%、灰分大于16%的民用散煤。
方案要求,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太阳能供暖”改造。“煤改电”要推广集中式蓄热、热泵电采暖技术,优先推广热泵等非直热、高效电采暖设备,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