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3 16:05: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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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相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道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配备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并应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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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相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道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配备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并应配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座椅应配有汽车安全带;二、三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标准。长度超过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客门,车轮上装有子午线轮胎、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有盘式制动器;长度超过11米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车身应为满载整体框架结构。
12吨以上货车应装备缓速器
根据要求,总质量12吨以上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和货车应配备减速顶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应配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有盘式制动器;总质量超过12吨的货车和长度超过8米的挂车,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尾部标志牌。厢式货车和厢式拖车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反射式车身反光标志;所有货车应在驾驶室两侧涂上总质量参数,半挂车牵引车应涂上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有轨货车和自卸汽车也应涂上轨道高度参数,油罐车和拖车也应涂上允许装运的油箱容积和货物类型,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据了解,之所以不把缓速器作为唯一选择,是因为厂家的技术路线不固定。但相关专家表示,无论是使用缓速器还是辅助制动装置,汽车都必须通过相关路试。同时,从实用的角度来看,缓速器对于12吨以上的货车是一种更好、更稳定、更令人满意的制动装置。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检验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新定型的客车、货车应符合上述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上述生产中的客车和货车应满足上述要求。”
工信部要求授权车辆检测机构在对申报的样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行检测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不得减少检测项目或降低检测标准;大中型客车的上部结构强度、抗侧倾稳定性、座椅和固定件安装强度的试验必须通过实车试验进行,不应采用计算方法代替。一经查实,对不进行产品检验和检验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产品检验授权。
工业和信息化部强调,车辆制造商是负责确保生产一致性的主体。2012年2月29日前,我们将重点检查大中型客货车产品,特别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重型卡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车、商品运输车等。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工信部将暂停其《公告》6个月,并向社会公布。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暂停产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对暂停产品和车辆进行登记。暂停期满后,对于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撤销【0x9A8B】。《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再以同一车型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