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经营的婚纱摄影公司或有意从事婚纱摄影的单位或个人。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派经营并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税务等许可证。
在申请所属区域内尚未有金夫人总部合法授权经营之加盟店。
高度认同金夫人企业文化。
有合法经营场所,位于中心繁华地区:省级>800㎡;地级>500㎡;县级>300㎡。
有足够的资金实力;省级>200万;地级>80万;县级>40万。
愿意接受金夫人总部统一设计店面、店堂和招牌形象。
愿意接受金夫人总部统一配送物流产品。
自觉维护金夫人连锁体系的名誉和品牌形象,愿意在总部的指导下积极配合。
愿意接受公司总部培训,并按要求完成公司总部训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