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经营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期间内入行。
2.好的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R&D部门,而享受到这种好感。
3.由于总公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有些公司还有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提供加盟店使用)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的工作。
4.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因是总公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食器、杂项装备等,都可以更便宜的买进,甚至信用贷款。
6.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种种装备工作,都可由总公司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7.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支援。
8.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或总公司帮你找好地点。
9.由于总公司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公司的成功,也等于是帮总公司拓展市场,是总公司乐见其成的。因此总公司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定与福利。